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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被斷水斷電,也拒絕搬遷,持續23年,5個兄弟的6個子女只能在煤油燈、充電燈下學習,如今已分別成了大學生、研究生。演繹23年的拒遷故事,使得海南省萬寧市興隆華僑農場的陳運弟一家成為眾多媒體關註的對象。
  這場曠日持久的拒遷拉劇戰到底是何情形?中國青年報記者今天趕赴當地進行了實地調查。
  旅游開發下的搬遷
  作為全國最大的華僑農場,興隆華僑農場1951年創建,先後安置了來自21個國家和地區的歸國華僑1萬多人。陳運弟七兄妹一家人所在的一些周邊農村,其土地、人口均被併入興隆華僑農場,陳運弟一家人由此成為國營興隆華僑農場五管區37隊的職工、子弟。
  上世紀90年代,海南迎來旅游、房地產開發熱潮,溫泉資源、華僑文化豐富的興隆華僑農場也成為各地投資者的“熱土”,一系列開發項目在興隆扎根、落戶。興隆由此成為海南旅游線路上的重要一環,是游客最喜愛的旅游景點之一。
  2011年12月,興隆華僑農場成立“萬寧市興隆華僑旅游經濟區”,與興隆華僑農場兩塊牌子、一套人馬,作為萬寧市委、市政府派出事業單位,繼續管理農場的各項事務。
  興隆華僑農場5月20日向萬寧市委提交的調查報告顯示,陳運弟家所在的37隊約58戶280人,因旅游區的開發建設,被整體搬遷至旅游區外的32隊新居民點居住,陳運弟家的居住地成為海南郵政的項目用地。
  陳運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當時系1991年,家旁邊的土地也被一家名為“海南深寶聯合實業有限公司”的企業購置,向萬寧市有關部門申請興建皇家麗宮等項目,並於1992年5月取得相應土地的使用權。
  對於陳運弟一傢具體的搬遷事宜,調查報告寫到:陳運弟家屬5兄弟分到4套房,其中大哥陳秋偉分家獨立生活,分到1套房,其他4兄弟與父母一起生活分到3套房。大哥陳秋偉同意搬遷至32隊新居民點居住,其餘4兄弟不同意搬遷,仍居住在原址。其間,興隆華僑農場多次動員陳來統(陳運弟的父親,現已故)及其4個兒子搬遷未果。
  興隆華僑農場提供的檔案顯示,當時陳來統分得87平方米、111平方米主房兩套,54平方米伙房一套。但陳運弟認為,供居住的只有兩套房,根本不夠他們一家人使用。
  同時,陳運弟家人還認為種植的椰子樹等地面作物被毀,但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家人商量後決定拒絕搬遷。
  陳運弟在一份投訴材料中稱,興隆華僑農場將周邊3個生產隊的土地轉讓,面積達4600多畝,開發商清點被徵土地上的作物,將賠償款給了興隆華僑農場,累計53萬餘元,均被農場截留。
  對此,興隆華僑農場在調查報告中回應稱,陳運弟曾拿出的兩張青苗補償數量表,是其讓生產隊兩個老隊長簽名偽造的,其所反映53萬元被截留沒有事實依據。5月20日的調查報告寫道:“為了平息事態,緩解施工方與陳運弟家屬的矛盾,調查組要求施工方一次性支付青苗補償款3萬元給陳運弟家屬,施工方同意支付,但陳運弟家屬不接受領取該青苗補償款。”
  煤油燈下的生活
  上世紀90年代的海南大開發很快陷入泡沫狀態,泡沫迅即破裂,陳運弟家所在地的郵政項目未能啟動,皇家麗宮項目也推遲到2014年2月底開工建設。
  陳運弟推測,或許正是當年的房地產泡沫破裂,他們家才沒有被強拆,但並沒能阻止農場對其生活製造障礙。
  “1991年上半年的一天,突然來了一幫人,將通往家裡的電線剪斷,電線桿也被挖倒運走。37隊的兩口水井,也被填埋。”陳運弟回憶說。
  此後多年,興隆華僑農場繼續“動員”陳運弟家搬遷。興隆華僑農場於1994年7月20日向陳運弟發出的《拆遷通知書》中稱:把經農場處理後遺留給你們自理的房屋、禽舍、果木蔬菜拆除、清理乾凈,超期後果自負。
  陳運弟的鄰居陳廣花家拖延到1998年才搬到安置區,老伴去世後,她將房子留給子女居住,自己又回老房址處自費建了間小屋居住。陳廣花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自己家也未拿到任何補償,當年也是被逼遷往新址的,當時停水停電,老房旁邊的飯店污水排至房基處,讓房子成了危房,才不得不搬。
  興隆華僑農場第五小學的一名教師亦證實,1991年開發時,沒搬走的確實被停水停電,他在成為陳運弟子女的老師後曾在晚上家訪,陳運弟的子女只能在煤油燈下做作業。
  陳運弟的兒子在2003年2月的一篇日記中這樣寫道:“今天,爸爸把我和弟弟在外婆家過夜時沒看完的錄像帶租了回來。因為我家沒電,因此帶我們到他的好朋友阿發那裡去看。”
  對拒遷23年停水停電一事,興隆華僑農場在向萬寧市委提交的調查報告中並不認同。調查報告稱:在原37隊整體搬遷的時候,為了確保用電安全,興隆華僑農場對原37隊轄區範圍內進行斷電處理。斷電後沒有搬遷的陳運弟家屬從原金日山莊(現興隆溫泉賓館B樓)接通生活用電,原金日山莊在1997年10月份停業後,陳運弟家屬再從雲翔酒店接通生活用電,一直用電至2014年2月底,因皇家麗宮項目區內電線桿遷移,導致陳運弟家停電。2014年3月11日接到陳運弟反映沒電照明的信訪件後,工委、管委會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區水電公司研究解決。
  陳運弟告訴記者,在停水停電23年間,家人確曾短時間通電,但並非農場安排解決,而是家人通過私人關係解決,且通電時間僅有兩年多。
  兩棵椰子樹引發的“傷人事件”
  陳運弟一家拒遷難擋開發商的進度,最終引發了流血事件。
  今年3月,施工單位強行砍伐陳運弟家的兩棵椰子樹,陳運弟家屬等人阻撓,雙方發生衝突,導致符春英(陳運弟妻子)受傷住院。陳運弟稱,其妻符春英頭部被人打破兩道口子,送到醫院縫了7針,手上縫了兩針。
  對於這一傷人事件,調查報告給出的說法是,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陳運弟家屬說兩棵椰子樹是他家的,每棵椰子樹要求補償2.5萬元,計5萬元,而施工單位只同意補償每棵椰子樹3000元,計6000元,雙方協商未果。
  陳運弟正讀大學的兒子向記者表示,之所以要求賠償椰子樹5萬元,是因為該地塊被陸續毀壞的並非只有2棵椰子樹,而是所有樹木。“若只有2棵椰子樹,我們是不會要那麼多的,該地塊的大片樹木陸續被毀盡,一分一文都沒有賠償。”
  興隆華僑農場河東派出所副所長楊家明及出警警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每次報警派出所均派警員到現場。依據輕微傷的鑒定結果,也對打人者進行了5天的治安行政拘留。警察在糾紛現場只能維持秩序,協調經濟矛盾,但沒有職權解決。
  興隆華僑農場的調查報告顯示,興隆華僑農場和施工方在傷人事件發生後,多次到醫院看望慰問,並分別給予慰問金各1萬元。
  “慰問金是他們放到床上的,我沒接,到現在,錢在家裡放著,也沒動他們一分錢。”陳運弟告訴記者,他不服警方的鑒定結論,也沒在結論上簽字。
  “慰問金確是陳運弟雙手接的,當時沒好意思把這一場景拍下來。”參加了現場慰問的興隆華僑旅游經濟區黨政辦公室副主任王家誠則如此對記者說。
  興隆華僑農場與陳運弟一家因拒遷引發的糾葛遠不止以上所述,而雙方各自的陳述均針鋒相對。如陳運弟一家認為,幾兄弟的愛人和子女戶口不能落在華僑農場,完全是因拒遷而被刁難。但王家誠則告訴記者,因計劃生育工作,華僑農場一直規定子女戶口必須隨女方,2012年才改變這一做法,所有人都是這樣,並非僅針對陳運弟一家。
  如今,陳運弟一家仍在旅游區的核心區域生存,現在已經通電了,但持續了23年的拒遷糾葛還在持續。王家誠認為,如徵用陳運弟家現住處,不可能按23年前的政策補償,應該會按現行政策補償。
  “無論將來如何,我們一家人會繼續維權。”陳運弟說。
  本報海口5月23日電  (原標題:23年停水停電的拆遷拉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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