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機張高興駕駛的貨車因超載,9月27日被扣民權縣超限站下達3萬元罰單,此後,張高興多次與超限站交涉,但罰款不僅不能減免車也沒有放行。11月24日14時,張高興夫婦一起在超限站喝農藥,現男方張高興已死亡,其妻仍在搶救中。民權縣政府已成立調查組,河南省交通運輸廳24日夜已派員趕赴民權參與調查。(11月25日中國廣播網)
  類似事件在河南及其他省市也發生過。去年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輛大貨車被運政、路政部門相繼罰款。司機稱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給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給運政3000元)後,路政部門仍要罰款,女車主求情未果,當場服劇毒農藥自殺。在一些地方,亂收費、亂罰款已經讓貨車司機到了沒路可走的地步。
  司機不堪罰款而選擇服毒自殺雖然過於偏激,但暴露出的問題卻不可小覷。罰款治超雖然是全國各地治理超載的重要手段,但司機為何要冒險超載呢?這是因為目前運輸行業,除了運費沒漲以外,什麼都在漲,零配件、餐飲住宿、中介費用、人工薪資、過路過橋費用、維修保養費等等都在漲,再加上到處亂罰款、亂收費,運輸成本大大提高。如果不超載,就是無錢可賺。正如一些司機說的那樣,誰也不願意超載運輸的,超載既傷車,而且也容易出危險,但對於他們來說,不超載又有什麼辦法呢?
  去年,永城車主自殺事件發生後,騰訊網一項“誰該對貨車超載問題負更大責任”的調查顯示,95%的網友選擇了執法部門。業內人士認為,執法部門基於“罰款經濟”的利益考慮,缺乏從根本上遏制超載的動力,這是當前公路管理執法體制導致的必然結果,也是超限超載屢禁不絕,公路“三亂”頑固如初的根源所在。實際上貨車早就成了有關部門眼中的“唐僧肉”。現有的管理體制下,涉及治理“三亂”的有關部門就有十幾個,包括交警、運政、路政、城管、環境、工商等等,由於政出多門、各部門雖都有法可依,但處罰標準、金額多少又不一樣,各有各的標準。如果這些標準都執行的話,貨車根本生存不下去。
  十年前,交通部、公安部和發改委就下發通知,明確要求統一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但10年過去了,情況並沒有太多改觀,這不是車輛本身難治理,而是執法部門本身不願意。“如果治理好了,就罰不了款了。”熟悉情況的業內人士透露說,罰款上繳之後絕大部分都會返還,不僅部門經費不足需要靠罰款解決,有些地方甚至將罰款當作財政創收的重要來源。毋庸置疑,當罰款成為逐利的一種手段和方法,當相關執法部門將超載車輛當成一塊唐僧肉時,執法就淪為了金錢的附庸和奴僕。
  因此,涉路部門緊抓罰款資源不肯撒手,這一問題就難以根治。出現了參與罰款的部門越來越多,罰款次數越來越多,罰款額越來高,從而陷入了越罰超載越嚴重的惡性循環之中。一旦罰款超出了司機的承受能力,司機只好選擇自殺等極端行動。所以,要使類似悲劇不再發生,就必須向既得利益開刀,就是要對這種淪為了金錢附庸的行為下手,只有斬斷治超的利益鏈,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使以罰治超的手段得到行之有效的結果,而不是成為逐利的工具。
  文/胡建兵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誰是超載貨車司機服毒自殺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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